寵物在保險期間內因約定之疾病或傷害,前往獸醫院診療,在保險金額限額內依實際支出之醫療費用,給付寵物醫療費用保險金 (不包含交通費及看護費)。
飼主(被保險人)於保險期間內因疾病或意外傷害連續住院日數3日以上,因無法照護寵物,需寄託寵物於合格醫院或寵物業,給付實際所支出寵物寄宿費用,最高以十日為限。
寵物導致第三人受傷、死亡或財物損害,依法應負賠償責任,而飼主受賠償請求時,在保險金額限額內,對飼主負賠償之責。
寵物在保險期間內因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死,在保險金額限額內,對飼主實際支出之寵物喪葬費用給付保險金。
寵物在保險期間內因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死,或經獸醫院評估須緊急進行手術,在保險金額限額內,就飼主旅遊行程取消費用(縮短旅遊行程且返回原住所、旅遊出發日前7日內取消行程,致已預先支付而無法獲得退款之費用損失)給付保險金。
※實際保障內容請以 Richart APP 投保內容為主